CR24024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6-10-21
江苏/南通 招标采购
CR24024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南通-2026-10-21 00:00:00

*******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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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二标段、*******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崇数据备〔****〕***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鑫睿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鑫睿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二标段、*******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标段名称:*******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一标段、*******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二标段、*******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三标段

*.*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东、观新路南侧

*.*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低层住宅、小高层住宅、商业、办公,配套公建为物管用房、邮政服务用房、治安联防室、消防控制室、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婴幼儿照护服务站、居委会、垃圾收集站、公厕等。

*.* 质量要求:合格。

*.*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地块项目,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约******。

*.*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一标段约****万元,二标段约****万元,三标段约****万元。

*.*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共计三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室内、公区、地下光厅、架空层)、别墅地库光厅、品质地库装修;

二标段:**#、**#、**#(室内、公区、地下光厅、架空层)、**#商业办公公区;

三标段:**#、**#、**#、**#、**#(室内、公区、地下光厅、架空层)。

*.*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一标段:□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二标段:□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三标段:□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 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年**月,计划竣工时间:****年*月。(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其配套用房、仓储建筑)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出具证明工程符合相关标准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且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精装修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精装修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或精装修工程的,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投标人提供的精装修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不可累计。

(*)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佐证材料。此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则需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予以证明(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且在完成**%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业绩材料均须扫描上传至企业主体库中,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不得兼中,前面已评审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开标,具体程序如下:

一标段开标→一标段评审→确定一标段中标候选人→二标段开标→二标段评审→确定二标段中标候选人→三标段开标→三标段评审→确定三标段候选人

若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如该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由该标段的第三中标候选人替补,招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

任意一个标段不因本标段中标结果的改变而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且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原中标单位进行处理。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本工程实行两阶段评标。

①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个及以上的,取前*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家数为****个的,取前*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家数为*个及以下的,取前*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家数为***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②取定投标人时,因末位排名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第一阶段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资格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投标人须具备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特别提醒: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资料: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其配套用房、仓储建筑)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出具证明工程符合相关标准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且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精装修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精装修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或精装修工程的,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投标人提供的精装修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不可累计。

(*)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佐证材料。此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则需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予以证明(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且在完成**%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业绩材料均须扫描上传至企业主体库中,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

提醒:银行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开具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①诚信承诺书: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②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评标入围

*.*.*

评标入围条件

通过初步评审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

(总分***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 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 ≥** 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本工程共分三个标段,三个标段的评标方法及相关系数按标段分别抽取)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评标基准价=*×*,*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值的取值范围为: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则:

评标基准价=*×**×**+*×**×**

**=*-**; **的取值范围为: **%、**%、**%、**%、**% ;

**的取值范围为: **%、**%、**%、**% ;

**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装饰、安装为**%~***%,市政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为**%~***%,其他工程**%~***%。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的取值为: **%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

下浮率*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值为: / ;

*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Δ);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值的**%(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值抽取范围;若在*值的**%***%(含)、**%***%(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值的**%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值外)中随机抽取*值;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与最高投标限价×**%之和下浮**%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下浮率Δ在 /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在 /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

机电安装工程

*%、**%、**%、**%、**%、**%、**%、**%

市政工程

**%、**%、**%、**%、**%、**%、**%、**%、**%

绿化工程

**%、**%、**%、**%、**%、**%、**%、**%、**%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不包含第(*)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详见评分因素中的页数要求,每超过*页的,扣 *.*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页的,扣 /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 * 页

*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 * 页

*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 页

*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 页

*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 ** 页

*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 ** 页

*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 ** 页

* 分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 / 页

/ 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 分

□其他(≤*分): /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不超过 / 页

/ 分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不含公寓、厂房及其配套用房、仓储建筑)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有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出具证明工程符合相关标准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为精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且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精装修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精装修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业绩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或精装修工程的,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人、岗位及联系电话,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投标人提供的精装修工程业绩为同一项目分别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则合同金额不可累计。

(*)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佐证材料。此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则需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予以证明(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且在完成**%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业绩材料均须扫描上传至企业主体库中,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业绩与本项加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扣*.*分,每偏低*%扣*.*分,偏离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的所扣分值不少于*.*分,每高*%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倍。)

**分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 %乘以权重系数 / %(**%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 %(**%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 %(一般为评标价的*.*%**%)的,有一项扣*.*分,最多扣*分。

(*)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分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信用评价评审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装饰类)信用得分* *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装饰类)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一标段:****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二标段:****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三标段:****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截止时间为:一标段:****年**月**日**时**分、二标段:****年**月**日**时**分、三标段:****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其他要求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 次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招标人

南通鑫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新胜路北同济科技园**栋四楼

联系人

王胜

联系人

陈芳敏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朱浩波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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