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10-21 00:00:00
(****年第*****号)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租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租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租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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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出租底价 | *,***,***.** 元/年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租赁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项目概述 | *、本项目为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出租项目,目前作为华北路市场使用,其中大部分为棚内市场,部分为露天市场,主营蔬菜、水果、水产、粮油、熟食面点、肉类等农副产品。 *、本项目租期为*年,租金底价为***万元/年,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仅限在标的范围经营市场。 *、因华北路市场现仍存在商户经营,故自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出租方可以协助承租方对现存市场进行清退。若*个月未完成清退,则本项目《租赁合同》不满足生效条件,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全部保证金及已缴费用,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若*个月内完成清退,则本项目《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承租方租金据实核算收取。 *、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即视为已完成本项目挂牌及竞价组织工作,无论本项目《租赁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应当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承租方应当具备市场管理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自****年起至本项目公告挂牌之日,承租方须具备连续*年以上、管理经营规模***个及以上业户或摊位的市场类项目经营业绩;须提供租赁合同、中标通知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承租方通过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中不得具有失信惩戒信息; *、本项目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以上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设定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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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括地上建筑物共计*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未办理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项目包括土地共计*项,总面积为****.**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大连产权交易所无关。如出租标的对应的测量使用面积与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等相关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本项目所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改造、设备采购、安装、水、电等费用。 *、意向承租方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交易黑名单记录、严重行政处罚、涉黑涉恶、恶意拖欠国有租金、侵占国有资产、破产清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法律法规及挂牌公告禁止情形。隐瞒上述情况违规报名的,一经查实,自愿取消标的报名及成交资格,已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确认不存在上述禁止情形,已完整知悉、自愿遵守本项目全部交易规则,无任何异议。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本项目附件《租赁合同》(样本)及《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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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除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期租金。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知悉并同意标的承租后仅限按出租方规定用途使用。 (*)承诺意向承租方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交易黑名单记录、严重行政处罚、涉黑涉恶、恶意拖欠国有租金、侵占国有资产、破产清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法律法规及挂牌公告禁止情形。知悉隐瞒上述情况违规报名的,一经查实,自愿取消标的报名及成交资格,已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承诺已完整知悉、自愿遵守本项目全部交易规则,无任何异议。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双方自行明确交接时点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表数、电表数、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等。同意交接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交接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知悉承租方需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审核通过且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期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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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原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 | ***********(工作日*:*****:**)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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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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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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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 | 各年度等额租金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承租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标的交接的;②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需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 ||
| 出租方名称 | 大连农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号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元 | 法定代表人 | 李卫国 |
| 项目报名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