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10-21 00:00:00
无为市****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无为市****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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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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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无为市****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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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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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西路住建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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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健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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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天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融汇科技产业园*栋*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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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杨非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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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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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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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佳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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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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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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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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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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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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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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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市更新项目(二道溪*城东截污干管连接线)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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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为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城区水厂扩建工程*标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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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众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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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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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郭允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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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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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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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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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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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济钢片区*号路道路建设工程(响泉路*工业北路)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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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江北新区滨江水环境提升利用系统工程四期(顶山片区河道排口整治工程)珍珠北河、七里泄洪沟河道排口整治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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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邦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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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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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晴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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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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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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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计划建设工期为***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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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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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芜湖市排涝泵站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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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芜湖市排涝泵站及附属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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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尚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关证书;*、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未响应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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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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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开标现场抽取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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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