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10-21 00:00:00
四川省成都市****年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石盘街道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有机肥采购补遗文件**号
发布时间:**********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督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年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石盘街道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有机肥采购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四川省成都市****年成都东部新区壮溪镇、石盘街道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有机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以附件*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三、质量要求以附件*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东部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担保物权等),如因货物存在权利瑕疵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赔、诉讼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有机肥必须符合或优于《**/* ******** 有机肥料》标准,如有更新标准的,以最新标准为准,同时不低于本合同“*.* 有机肥相关要求”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与出厂标准。产品形态为粉剂/颗粒。
*.所有有机肥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证明。
*.有机肥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换、包退、包赔),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所供有机肥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有机肥相关要求: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产品形态:粉剂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酸碱度(**):*.***.*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
(*)总砷(**)(以烘干基计)/ (**/**) ≤**
(*)总汞(**)(以烘干基计)/ (**/**) ≤*
(*)总铅(**)(以烘干基计)/ (**/**) ≤**
(**)总镉(**)(以烘干基计)/ (**/**) ≤*
(**)总铬(**) ( 以烘干基计)/ (**/**) ≤***
(**)粪大肠菌群数,个/*≤***
(**)蛔虫卵死亡率,(%)≥**
注:投标产品以上技术参数应完全响应,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未提供的按不响应技术参数处理。提供承诺且中标后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实际损失进行索赔。
附件*:
三、质量要求
*.* 乙方须保证所供货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担保物权等),如因货物存在权利瑕疵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赔、诉讼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 有机肥必须符合或优于《**/* ******** 有机肥料》标准,如有更新标准的,以最新标准为准,同时不低于本合同“*.* 有机肥相关要求”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与出厂标准。产品形态为粉剂/颗粒。
*.*所有有机肥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证明。
*.*有机肥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换、包退、包赔),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所供有机肥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有机肥相关要求: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产品形态:粉剂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酸碱度(**):*.***.*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
(*)总砷(**)(以烘干基计)/ (**/**) ≤**
(*)总汞(**)(以烘干基计)/ (**/**) ≤*
(*)总铅(**)(以烘干基计)/ (**/**) ≤**
(**)总镉(**)(以烘干基计)/ (**/**) ≤*
(**)总铬(**) ( 以烘干基计)/ (**/**) ≤***
(**)粪大肠菌群数,个/*≤***
(**)蛔虫卵死亡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