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6-10-21 00:00:00
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
投标截止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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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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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恒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祥云路***号芙蓉苑**幢***店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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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规格型号 |
交货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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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电监护仪 |
**台 |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南平恒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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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巫永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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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李琴(组长)、许国忠、倪秀云、宋萌萌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采购包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各采购包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下浮**%计算后收取代理费,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照****收取;*、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成交)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成交)服务费。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评审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号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墩里*号恒升大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晓珊、郑强、林羽辉
电话:*************
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