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
2026-10-21
湖北/鄂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鄂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49%股权
湖北/鄂州-2026-10-21 00:00:00

招拍挂详情

项目名称: 鄂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编号: ***************
发布时间: ********** **:**
公示信息类型: 招拍挂公告

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鄂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底价

**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鄂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南路***号*楼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张剑波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类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 :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承接档案服务外包;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招生辅助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薪酬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议决议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武汉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

***.******

***.******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事项。 *、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文号:鄂众诚评报字[****]第***号)显示:本资产评估报告最终按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转让方提示:(*)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形式担保,也未被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或存在其他有碍股权转让的情况。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文号:鄂众诚评报字[****]第***号)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现场进行查阅。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众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核准编号

***************

核准或备案

备案

核准(备案)机构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或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鄂州市 * 鄂城区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文昌路*号(昌达产业促进中心*楼)

法定代表人

金先波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类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湖北省 * 鄂州市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机构

地方国资委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及文号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市昌达集团持有的鄂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转让标的,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重要信息披露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承诺的确认。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鄂众诚评报字[****]第***号)及审计报告(武安专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本项目采取一次性付款。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转让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承诺的确认。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意向受让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意向受让方进入“*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鄂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鄂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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