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发展服务中心(一期)空调采购分包1招标公告
2026-10-21
重庆 招标采购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发展服务中心(一期)空调采购分包1招标公告
重庆-2026-10-21 00:00:00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发展服务中心(一期)空调采购分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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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为满足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办公需要,拟购买中央空调、风幕机、新风系统以及保证项目实施的所有其他附加安装材料和配件,根据配置数量据实结算。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备注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发展服务中心(一期)空调采购*分包*中央空调系统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元。(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柒佰壹拾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投标信息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报名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携带投标文件到指定开标室,只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了密封。

(三)投标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明德楼***室开标室

(四)进校访客二维码及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从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东门扫访客二维码进校,填写“访客进校申请”,访问部门填写“党政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审计处)”,被访人填写“屈冉”,再据实填写访客信息内容及访问详情即可。

(五)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

五、现场踏勘

(一)踏勘签到时间:****年**月**日上午*:**,投标人须于*:**前在指定地点完成签到,*:**准时统一集合出发踏勘,逾期未签到的,不再接受进场踏勘。

(二)踏勘签到地点: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中段**号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东门。

(三)踏勘要求:本项目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须于****年**月**日上午*:**前,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东门完成签到,由校方专人统一带队前往项目现场踏勘,逾期签到的投标人不得进校踏勘。

(四)特别提醒:

*.参与现场勘察的投标人只能委派一名工作人员进校,报到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果是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要求签字盖章),不清晰视为无效,资料不全或不提供无法完成报到,不能进校勘察。

*.本次踏勘由学生处工作人员带队。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即视为已充分知悉项目现场实际状况、周边环境,充分理解本项目全部相关条件,自愿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风险。

*.踏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介绍的现场及周边资料、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依据上述信息作出的判断、推论及投标报价,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充分评估报价风险。

*.踏勘过程中,投标人踏勘人员应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校园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脱离队伍,不得损坏校内设施。踏勘现场仅对现场现状进行查看,踏勘现场口头答复不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内容,投标人对项目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将项目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汇款凭证上注明“学生发展服务中心(一期)空调采购*分包*中央空调系统投标保证金”。

户名: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开户行:重庆银行永川支行

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在招标文件公告(发售)期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投标保证金转入截止日期为****年**月**日下午**:**。所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于项目中标公示后于**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汇款原账户,中标供应商单独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总额*%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项目第一次流标,第一次开标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若有意向参与第二次投标的,可不再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参与的,将在项目中标公示后于**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汇款原账户。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的。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屈老师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李老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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