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用房建设配套密集架安装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6-10-21
福建/厦门 变更澄清
档案用房建设配套密集架安装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福建/厦门-2026-10-21 00:00:00
档案用房建设配套密集架安装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档案用房建设配套密集架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答疑澄清

更正内容:

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款“▲依据**/* **********《室内 *** 显示屏规范》、**/* **********《发光二极管(***)显示屏通用规范》、**/* **********《发光二极管(***)显示屏测试方法》检测:*** 像素点间距≤*.****;像素密度≥****** 点 /㎡,全倒装 ***,******,三合一封装,显示屏幕峰值亮度≥*******。依据** **********《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检测:峰值功耗<****/** (*******亮度),平均功耗<****/**。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佐证前述全部要求(报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款)。”的***显示屏相关技术参数提出疑问,现就问题统一答疑澄清如下:

*、针对峰值功耗、平均功耗检测项,检测报告须体现具体的检测值,不强制要求提供检测依据。

*、招标文件中所提峰值功耗、平均功耗即表示最大功率、平均功率,峰值亮度即表示最大亮度,****即表示**/㎡。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产品名称、参数的表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但实质上能满足的,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补充说明,否则自行承担不利的评审结果。”故如有不同的请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文件中作补充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萍、黄建、郑莹莹

电话:************、*******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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