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市蕉城区环三都澳乡村振兴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三都镇环境提升改造(乡村品质提升)工程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2026-10-20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蕉城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市蕉城区环三都澳乡村振兴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三都镇环境提升改造(乡村品质提升)工程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福建/宁德-2026-10-20 00:00:00
福建/宁德-2026-10-20 00:00:00
致:各潜在投标人
宁德市蕉城区环三都澳乡村振兴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三都镇环境提升改造(乡村品质提升)工程,现就招标文件中有关约定补充如下:
*、招标公告及招标正文中关于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号批准建设更正为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号批准建设。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之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关运营合作费用报价中要求的报价函,调整后的报价函格式以附件形式随同本项目补充通知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查阅并下载。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历史文化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