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10-20 00:00:00
(补充通知)万江街道新村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补充通知公告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万江街道新村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
| 标段(包)名称 | 万江街道新村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 性质 | 更正 | ||
招标公告
万江街道新村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的《万江街道新村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项目总负责人资格”修改如下:
原文:*.*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职称、执(职)业资格符合本款第 *.*(*)、*.*(*)项的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
(*)具备工程建设类执(职)业资格,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
(*)联合体投标的,任职于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现文:*.*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类似工程经验是指:本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包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中两项及以上一体化咨询的项目或代建项目;注册类的,须要求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需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职称类的,须要求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中“项目总负责人”修改如下:
原文:
名称 | 资格与经历 | 人员数量 | 备注 |
项目总负责人 |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职称、执(职)业资格符合本款第(*)、(*)项的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 (*)具备工程建设类执(职)业资格,在投标人本单位任职;(*)联合体投标的,任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 | * | 投标阶段作资格审查 |
现文:
名称 | 资格与经历 | 人员数量 | 备注 |
项目总负责人 | 详见招标公告 注:类似工程经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关键页(能反映服务内容、岗位证明及合同双方盖章页)。 | * | 投标阶段作资格审查 |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统一修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等相关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之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及有关资料,否则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