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新挖河南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2026-10-2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新挖河南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浙江/宁波-2026-10-20 00:00:00

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新挖河南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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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采购内容:鄞州区五乡李家洋地块新挖河南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万元。工程级别为*级,防洪排涝标准为**年一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河坎工程等。绿化工程主要对新挖河东侧进行绿化种植,绿化面积约****平方米;河坎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河坎和河道清淤两个部分,其中新建河道中心线全长约**米;新建河道护岸全长约**米,采用重力式挡土墙结构;河道清淤总面积约***平方米。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为贯通新挖河与丰江河,完善区域防洪排涝体系。

采购范围:鄞州区五乡镇李家洋区块新挖河南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责任期及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 交易地点:详见本章第*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 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万元,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其他:/。

*.*标段数量:*个。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其他要求:(*)须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一名,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④条件:

①具备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执业在供应商单位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②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提供其在供应商单位开标当月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无法提供开标当月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合理说明无法提供的具体原因),并补充提供开标当月前二个月起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④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过程咨询项目中的监理负责人)。

(*)供应商拟配备的其他监理机构人员(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人数、技术职称要求、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均须满足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规定的采购人最低配置要求标准。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 采购文件费用 * 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 *** 元平台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 响应(投标)保证金

*.*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响应文件的递交

*.*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室(鄞州区青莲路***号(原宁穿路****号))。

*.*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官网上发布。

*.平台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号(原宁穿路****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弄**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娇娇、都琛晔

电  话:*************,***********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综合部(纪检监察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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