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五乡李家洋地块新挖河南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6-10-2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鄞州区五乡李家洋地块新挖河南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宁波-2026-10-20 00:00:00

鄞州区五乡李家洋地块新挖河南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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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鄞州区五乡李家洋地块新挖河南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宁波市自然资源整治储备中心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河坎工程等。绿化工程主要对新挖河东侧进行绿化种植,绿化面积约****平方米;河坎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河坎和河道清淤两个部分,其中新建河道中心线全长约**米;新建河道护岸全长约**米,采用重力式挡土墙结构;河道清淤总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三)其他: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 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官网(****://***.*******.***/)进行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号(原宁穿路****号)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号东城国贸**楼

联 系 人:朱雪洋、范少亮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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