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北区宏桂香兰花园3套房产分别转让项目
2026-10-20
广西/柳州 招标采购
柳州市柳北区宏桂香兰花园3套房产分别转让项目
广西/柳州-2026-10-20 00:00:00
柳州市柳北区宏桂香兰花园*套房产分别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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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兰大道*号宏桂香兰花园*栋*单元***号房屋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
交易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
项目名称 香兰大道*号宏桂香兰花园*栋*单元***号房屋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
标的名称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转让底价 交易保证金 竞价阶梯(元/次)
香兰大道*号宏桂香兰花园*栋*单元***号房屋 柳州市柳北区香兰大道*号 ***.** ******元 *****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 到 ********** **:**:** 备注 毛坯房,*室* 厅*卫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广西中胜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告知
                    *.风险提示
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转让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不存在抵押,不存在共有人,不存在承租人。
*.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需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
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指定地点。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书面证明文件:交割单、交易各方同意结转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税、费
(*)本次转让成交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种、税率及金额以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工本费、登记费、转让手续费或其他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现场踏勘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清运条件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标的交割
*.标的过户
受让方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如需延长交割过户时间以双方协商时间为准。
注:过户手续及过户所需材料由受让方负责咨询相关房产及税务部门,并提供所需材料清单汇总表给转让方,转让方负责提供相关材料。
*.标的交接
受让方应于过户手续办结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移交并签署资产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或结转价款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转让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时间:挂牌公告期间的**:*****:**(需提前预约)
*.地点:柳州市柳北区香兰大道与香兰中路交汇处东北侧(香兰大道*号)
*.联系人:盘成荣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在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管理规定,听从转让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报名需上传材料(全部提交复印件/扫描件,成交后核验原件)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非法人组织:对应主体资格佐证材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委托代理资料:《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③现场踏勘凭证:已签署生效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 *)。
备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的全部材料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报名资格审核
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后,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分钟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
(*)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作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参与报价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转让方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外,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或无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时间)未办理标的过户手续的;
(*)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补足。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多次报价(加价) 竞价阶梯(元/次) ***
自由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同挂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摘牌后第/个工作日的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按成交总额的*%计收)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梁经理      联系电话:************  ***********
转让方:盘成荣      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
                    覃经理 ************(账号注册 、报名、审核退保)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他
                    监督电话:************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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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参考模板下载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非法人组织:对应主体资格佐证材料;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
②委托代理资料:《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
③现场踏勘凭证:已签署生效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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