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6-10-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 总价:*******(元) | 广西亿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 *** 号东盟财经广场 * 号楼 ** 层 **** 号房 |
| * | 总价:*******(元) | 广西锦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武鸣区起凤路 * 号武鸣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科技楼 * 楼**** 号 |
| * | 总价:*******(元) | 广西通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号中茂国际大厦综合楼**东南**号房 |
| * | 总价:*******(元) | 广西桉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号南宁万科大厦*座*层***号房屋*****号 |
| * | 总价:*******(元) | 广西长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盘龙路*号凌顶大厦五层*****室 |
| * | 总价:******(元) | 广西焱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 ** 号中国*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综合楼裙楼 * 楼 *** 室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完成项目标段全部实施内容。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 *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完成项目标段全部实施内容。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 *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完成项目标段全部实施内容。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 *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完成项目标段全部实施内容。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 *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完成项目标段全部实施内容。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 *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桂平市****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分标*)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完成项目标段全部实施内容。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旭琪,杨光忠,周超,甘礼(第*、*、*、*、*、*分标采购人代表),陈婉玲,黄义生,周汉生(第*、*、*、*、*、*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号文,固定采购代理收费金额为人民币柒万肆仟捌佰元整(¥*****.**),由各分标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其中,*分标:*****元;*分标:*****元;*分标: *****元;*分标 :*****元;*分标:*****元;*分标:****元。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分标:广东薪火相传农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标:**.**分;*分标:**.**分;*分标:**.**分;*分标:**.**分;*分标:**.**分;*分标:**.**分。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平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桂平市桂贵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队(禄棠街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雪芳
电 话:***********
附件信息: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