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61号)
2026-10-20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61号)
吉林/长春-2026-10-20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万维智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西万晟现代城****公建

幢***号房

被投诉人*:延边大学

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公园街道园校

社区公园路***号

被投诉人*:中安恒通招标(吉林)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蓝色港湾二期*区** 号楼***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采购文件部分技术参数属于特定商产品技术参数,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指向特定供应商;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未依法对质疑事项作出实质性答复,以终止采购方式规避法定质疑答复义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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