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66号)
2026-10-20
吉林/长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6年166号)
吉林/长春-2026-10-20 00:00:00

吉财采购〔****〕***号


一、项目名称

学院“金课程”建设项目(采购计划*[****]******号*/)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智启慧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号***室

被投诉人*: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号

被投诉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部分参数要求,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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