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10-20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10-20 00:00:00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天河路*号*幢*层 ***,***.**元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百分比(折扣率)):**%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餐饮服务 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续签下一年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庆佑、颜军仓、唐友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定额*****.**元(大写:壹万肆仟贰佰肆拾元整)进行收取。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担或支付任何费用。经采购程序本项目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与甲方签订合同、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放弃中标(成交)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进行补偿。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向乙方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由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追偿,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且乙方应依法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不得以中标(成交)供应商不自行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不支付采购代理费为由拒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根本违约。依法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服务费在采购文件中约定,仍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支付,甲方不因此承担支付任何费用。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

*、监督部门:邛崃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

地址:邛崃市文昌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邛崃市临邛街道学子路*号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

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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