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中心及会议室灯光音响设备(第三次)更正公告
2026-10-20
辽宁/沈阳 变更澄清
学术交流中心及会议室灯光音响设备(第三次)更正公告
辽宁/沈阳-2026-10-20 00:00:00
学术交流中心及会议室灯光音响设备(第三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术交流中心及会议室灯光音响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注: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认证等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到后,供应商可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解密后务必及时完成报价信息确认操作,以免影响项目进度。唱标环节需及时完成对其他供应商报价的确认操作。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参加现场开标的供应商请在邮寄备份文件前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以明确相关注意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柏叶***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号华鹏商务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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