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位有限公司位于大厂、葛塘、长芦街道等道路的181块公交站台灯箱媒体经营权公开招租挂牌公告
2026-10-20
江苏/南京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位有限公司位于大厂、葛塘、长芦街道等道路的181块公交站台灯箱媒体经营权公开招租挂牌公告
江苏/南京-2026-10-20 00:00:00
  •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位有限公司位于大厂、葛塘、长芦街道等道路的***块公交站台灯箱媒体经营权公开招租
    存放地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大厂、葛塘、长芦街道等
    其他 租赁数量/面积说明 / 租赁期限 *年
    租金支付方式 半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不涉及
    装修期限 无 承租押金 一个月租金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说明信息

    大厂、葛塘、长芦街道等道路公交站台共计***块大牌(其中**%需用于公益广告或出租方内部宣传使用),站点分布、灯箱数量和规格尺寸等内容详见广告牌分布明细表(公告附件),具体数量以双方确认的移交数量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江苏兴业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一、出租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出租资产的实际状况,确保使用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谨慎参与承租。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租赁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实际状况、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标的物整体出租,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承租。实际租期按合同约定起算。
    五、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出租方对标的物使用有特别要求的,承租方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将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出租合同》的必要附件。
    八、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本标的。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参与承租,即表明承租方愿意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况承租,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底价 **.****万元/年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租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标的交割
           
    按照《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一、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资产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缴纳首期租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三、处置方式:
    *.竞买人在报价过程中须谨慎、理智地进行报价,因竞买人报价价格错误或竞买人报价明显不符合逻辑,导致项目未能最终成交的,相关竞买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所相关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项目委托方意见处理。
    *.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承租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开票信息(公告附件,不上传默认无需开票);
    (五)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增价幅度****元,延时竞价周期***秒。
    附件资料 公交站台广告牌分布明细表.***承租承诺函.***开票信息(公告附件).****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经营权租赁合同(范本).***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号金财大楼**
    现场展示联系人 王女士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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