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10-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警食堂物资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建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开发区长安投资区长盛路 *# 楼 * 层 ** 号(自贸试验区内) | *,***,***.**元 |
民警食堂物资供应服务(总价):*******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服务类(福建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民警食堂物资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嘉妮 |
| 评审专家: | 林丽珍 、 严永利 、 姚晨婷 、 龚剑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代理服务费有关规定执行。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万元(含)以下*.*%;******万元以下*.*%;*******万元以下*.*%;********万元以下*.*%,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实际总预算金额***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支出部分***万元,另有***万元由民警职工个人自费。本项目的合同执行金额为实际总预算金额,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银行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民警食堂物资供应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结果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
*.*服务范围:民警食堂物资供应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投标人全年无休、全天候供货,提供送货上门服务,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批量送货通知后,在每日上午六点半前(或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所有产品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增加配送次数。投标人对采购人要求采购的物资产品有能力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送至采购人要求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年。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指定地点,采购人要求的紧急物资,有能力在*个小时内送至采购人要求地点。
*.*服务标准: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本项目的中标下浮率为**%。
*.本项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总预算金额***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支出部分***万元,另有***万元由民警职工个人自费)。
*.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总预算金额,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该金额包括中标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配送、服务人员的人工费、保险、检测、来往交通费、仓储和储藏服务及退换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中标人服务费转账完可至我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女子监狱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新南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柳桥巷**号陆庄庭苑*#楼**层北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林艳梅、郑应辉、吕钟华、李智红
电话:*************/********
福建融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