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
2026-10-20
辽宁/营口 招标采购
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
辽宁/营口-2026-10-2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汇英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郡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东路****号*门***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保密制度,与招标方签订保密协议。行业人员的选聘要求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保密教育,所有入职人员需要签订保密承诺书,在日常具体工作也应有相应的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要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与应急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熟悉安全应急预案,对消防、救护、通信故障等隐患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和暂住手续,员工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全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支付和缴纳。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关键部位保洁人员、餐厅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传染性疾病排查。 *.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违反相关安全规定造成一般性后果,物业服务企业无条件按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损失外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招标方主管部门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不达标将责令整改,整改无效、屡教不改将终止合作。 *.招标方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不满足岗位条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工作纪律且屡教不改的员工予以更换,更换期不超过*个工作日,期间不得影响正常的物业服务工作。 *.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按合同规定组织人员到岗服务。上岗前需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岗位的证明材料。若中标方提供材料与招标文件不相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将任何外单位人员带入办公场所。 **.中标方每月需将整理好的食堂入库、库存、物品消耗、人员考勤表,员工档案(含人员增加变化情况表)、及楼内水电维修、巡视巡检台账整理存档(需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上交给招标方。 **.中标方需积极配合招标方临时交办的会务、接待等临时性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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