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10-19 00:00:00
一、采购项目
生态环保宣传片制作项目
二、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万元)
三、项目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至****年**月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围绕“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满意度”主题,拍摄制作*条生态环保宣传片(时长*分钟左右/条,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近三年在其他招标活动中存在中标后违约解除合同行为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六、响应材料要求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授权人需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除外)。
*.中小企业承诺函。
*.样片提交要求:
(*)样片应为公益广告片,且时长不超过*分钟;
(*)以*盘存储且*盘外包装上须标注投标人名称;
(*)满足以***格式播放要求,清晰度不低于*****;
(*)与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一同密封;
(*)评审现场样片播放电脑操作系统为:*********;提供的样片需满足以上播放环境的要求;
(*)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播放视频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报价单,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含人员、交通、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
*.上述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装袋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采购中标方式
该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价。项目的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投标人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楼***
附件:招标内容与要求
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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