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10-19 00:00:00
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加强保证金管理,妥善解决历史存量保证金长期未退问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粤财采购〔****〕**号)等文件要求,现对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历年来收取的政府采购保证金开展全面清理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凡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缴纳过政府采购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且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供应商,均属本次清退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二、办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自然日内(请于****年**月**日前办理)。请相关供应商于公告期内尽快联系本单位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
*.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复印件;
*.《退履约保证金申请表》或《退投标保证金申请表》(详见附件*、附件*)。
(二)履约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
*.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复印件;
*.《退履约保证金申请表》或《退投标保证金申请表》(详见附件*、附件*)。
(三)其他情形
*.公司名称或银行账户已变更的,需提供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供应商单位已变更的,需提供机构改革或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东莞市汇峰路*号汇峰中心*座*楼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下午*:**—*:**
五、逾期处理方式
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保证金,本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上缴同级国库,不再予以退还。
六、其他事项
*.所有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需标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存在项目纠纷、履约争议、涉法涉诉等情形的,暂不予办理清退,待相关争议解决后再行处理;
*.请各相关供应商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退付保证金业务流程.***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