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信息平台建设澄清公告
2026-10-19
省直辖县 变更澄清
海南省东方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信息平台建设澄清公告
省直辖县-2026-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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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信息平台建设澄清公告
摘要:
海南省东方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信息平台建设澄清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海南省东方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低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信息平台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技术参数要求,*.* 硬件设备购置清单,*.*、小型智能巡检机巢:*.外形尺寸:≤长 *** 毫米,宽 ***毫米,高 *** 毫米”,现更正为:“*.*、小型智能巡检机巢:*.外形尺寸:≤长***毫米*宽***毫米*高***毫米”。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技术参数要求,*.* 硬件设备购置清单,*.*车载小型智能巡检机巢:*.外形尺寸:≤长 *** 毫米,宽 ***毫米,高 *** 毫米”,现更正为:“*.*车载小型智能巡检机巢:*.外形尺寸:≤长***毫米*宽***毫米*高***毫米”。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技术参数要求,*.* 硬件设备购置清单,*.**、车:*、底盘最小离地间隙(**):≤***,*、综合功率(**):≤***,*、综合扭矩(**):≤****,*、电池包容量/类型:**.** 度/磷酸铁锂,*、**** 综合工况续航里程(**):≥***,**、额定载重:≥*****”,现更正为:“*、底盘最小离地间隙(**):≥***,*、综合功率(**):≥***,*、综合扭矩(**):≥***,*、电池包容量(*** ):≥**,*、综合续航(**):≥***,**、额定载重(**):≥***”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技术参数要求,*.* 硬件设备购置清单,*.*、多卡聚合图传:△*.聚合网络功能:最多支持 * 路网络聚合(* 路 **、* 路千兆有限、*路 ***、* 路 **** *.**/*.**);(需提供公安部/工信部所属检测机构或其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不满足或未提供检测报告不得分。)”,现更正为:“△*.聚合网络功能:最多支持*路网络聚合(*路**、*路千兆有限、*路***、*路**** *.**/*.**);(需提供公安部、工信部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其授权的检测机构,或具备 ***或****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检测报告的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技术参数要求,*.* 硬件设备购置清单,*.*、多卡聚合图传:△*.采用内置电池供电时,设备的持续待机时间应≥**(电池电量充满,且不更换的电池)。(需提供公安部/工信部所属检测机构或其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不满足或未提供检测报告不得分。)”,现更正为:“△*.采用内置电池供电时,设备的持续待机时间应≥**(电池电量充满,且不更换的电池)。(需提供公安部、工信部所属检测机构或经其授权的检测机构,或具备 ***或****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满足或未提供有效检测报告的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技术参数要求,*.* 其他,*.*.*、***服务器:核数:≥** 核;内存:≥*****;系统盘:≥**;数据盘:≥**;***:≥******** **”,现更正为:“*.*.*、***服务器:核数:≥**核;内存:≥*****;系统盘:≥**;数据盘:≥**;***:提供的***资源总理论峰值算力≥*** ******@****(稠密),≥*** ****@****(稠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四、技术参数要求,*.* 其他,*.*.*、*** 证书:***** 国密标准、单域名型”,现更正为:“*.* 其他,*.*.*、*** 证书:国密标准***证书、单域名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⑤如提供的产品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须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现更正为:“⑤如提供的产品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须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仅须提供“四、技术参数要求—*.*硬件设备购置清单”第*.**项“车”所投产品的有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投标人业绩:*、****年*月*日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牵头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低空空域规划或航路航线规划、软件平台、无人机类硬件设备),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分,最高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业绩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不予认可。 *、****年*月*日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牵头人具有低空航线申报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案例证明材料得*分,最高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获得空域主管单位(部队)出具的临时空域*航线类申请使用批复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年*月*日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牵头人具有低空临时空域申报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案例证明材料得*分,最高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获得空域主管单位(部队)出具的临时空域*空域类申请使用批复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年*月*日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每份合同内容须包含低空空域规划或航路航线规划或软件平台、无人机类硬件设备),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分,最高得*分。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业绩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不予认可。 *、****年*月*日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具有低空航线申报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案例证明材料得*分,最高得*分。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获得空域主管单位出具的临时空域*航线类申请使用批复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年*月*日至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具有低空临时空域申报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案例证明材料得*分,最高得*分。证明材料:提供本单位(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获得空域主管单位出具的临时空域*空域类申请使用批复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人员配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为项目配备的团队核心成员: ①具有专业类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级职称工程师得*分; ②具有专业类别为设计开发类高级职称工程师得*.* 分; ③具有专业类别为电气设计类高级职称工程师得*.* 分; ④具有专业类别为机械设计类高级职称工程师的得*.*分; ⑤具有民航局颁发的小型无人机多旋翼类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得 *分; ⑥具有民航局颁发的中型无人机多旋翼类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得*分; ⑦具有民航局颁发的小型无人机超视距直升机类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得*分。 证明材料:须是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提供在本单位(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缴纳的****年*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以实际应缴纳的社保为准)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人员具备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同一类证书由多名人员重复提交的不累计计分)。”,现更正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拟为项目配备的团队核心成员:①具有专业类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级职称工程师得*分;②具有专业类别为设计开发类高级职称工程师得*.* 分; ③具有专业类别为电气设计类高级职称工程师得*.* 分; ④具有专业类别为机械设计类高级职称工程师的得*.*分;⑤具有民航局颁发的小型无人机多旋翼类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得 *分;⑥具有民航局颁发的中型无人机多旋翼类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得*分; ⑦具有民航局颁发的小型无人机超视距直升机类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得*分。 证明材料:须是本单位人员(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提供在本单位(含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缴纳的****年*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公司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以实际应缴纳的社保为准)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人员具备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同一类证书由多名人员重复提交的不累计计分)。”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地点: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开标室*”,现更正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地点: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方市老检察院六楼)东方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次变更内容所涉及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承担并负责解释。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方市城宏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海榆西线校园路一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诚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嘉华路*号金桃苑小区*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令东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