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10-19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东部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10-19 00:00:00
成都东部新区财政国资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东部新区财政国资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学科实验室桌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云台路**号*栋***号

被投诉人:成都东部新区兴隆学校

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顺路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栋*楼***号****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东部新区兴隆学校****年学科实验室桌椅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二、化学上通风实验室*实验桌(教师演示台)*利用有选择性、针对性、唯一性参数值检测报告项作为加分要求,指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存在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投诉人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采购需求不清楚明了、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要求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验(或检测)报告,未明确采购需求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导致无法判定检测报告是否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招标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多项产品▲须提供符合参数的产品的实物照片属于违法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人为设置控标要求,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东部新区财政国资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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