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中医院相关科室发展所需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10-19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宁国市中医院相关科室发展所需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安徽/宣城-2026-10-19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国市中医院

项目名称:宁国市中医院相关科室发展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宁国市中医院相关科室发展所需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条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宁国市中医院相关科室现有设备已无法匹配当前临床业务的增长需求,现有肠镜设备使用频次已接近饱和,排队等候周期不断延长,为满足临床诊疗增量需求,进一步完善我院的硬件配置,缓解诊疗压力,需采购高清电子结肠镜*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宁国市中医院现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选取一家供货单位完成“高清电子结肠镜*条”的供应。理由如下:
*、根据业主提供的医疗行业专家出具的电子消化道内窥镜(本项目采购标的)与原已采购的主机,在技术上须匹配使用(加注星号项)的论证意见(技术参数方面)具有专业技术功能主机和专用耗材的不可分割性,即具有配套唯一性(主机为富士品牌),以功能实现,配套使用、保障检验使用精度等方面适配;
*、上海一佰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宣城地区授权的总代理,其授权安徽省宣城市海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宁国市中医院的销售工作,亦即富士电子肠镜在中医院的唯一供应商;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四)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采购标的具有专有技术、具有相应的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用宁国市中医院相关科室发展所需设备的供应商:安徽省宣城市海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省宣城市海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街道阳德路以南爱家华城**幢**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巴主任

联系地址:宁国市怀安大道**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宁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人民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幢**层****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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