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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组配分类 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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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年广陵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商品有机肥(颗粒状)采购项目采购终止公告

****年广陵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商品有机肥(颗粒状)采购项目采购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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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广陵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商品有机肥(颗粒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单位自主公开采购

采购人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

****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公告发布媒介

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农业农村局板块

二、流标及终止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农业农村局板块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未达到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数量要求,不具备继续组织询价评审的条件。

鉴于本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照采购人单位内控制度,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根据采购人单位内控制度,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关于询价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时,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第十三条“供应商不足*家的处理”相关约定,现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三、后续采购安排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资金使用要求、应急救灾稳产补助物资发放安排及单位内控制度,择期重新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

重新开展询价采购的公告将在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农业农村局板块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属于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按照采购人单位内控制度组织实施,并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 本次采购活动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而终止,不再进行开启、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评审。

*. 如供应商已递交响应文件,相关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及采购现场记录妥善处理。

*. 各有关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询问,可按本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采购人联系。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号泰达*******栋****室

联系人

殷女士/沈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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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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