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2026年夏邑县杨集镇排水项目废标公告
2026-10-19
河南/商丘 终止废标
夏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2026年夏邑县杨集镇排水项目废标公告
河南/商丘-2026-10-19 00:00:00

夏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年夏邑县杨集镇排水项目废标公告

万马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受夏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夏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年夏邑县杨集镇排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夏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年夏邑县杨集镇排水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号

*.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磋********

*.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

*、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白全体(业主代表),窦修军(组长),石友信

四、项目废标原因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复核评审报告及评审表格时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白全体,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主观因素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以上情况已于****年**月**日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夏邑县财政局(夏邑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经同意后,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夏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夏邑县杨集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万马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路经开第九大街交叉口正商经开广场*号楼**楼****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夏邑县财政局(夏邑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址:夏邑县康复路中段

万马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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