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10-10 00:00:00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申请《坝光中心公园(暂定名)项目详细规划修编》审批,该公园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片区,用地范围******.**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园建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坝光中心公园(暂定名)项目详细规划修编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现场和网址发布:
(一)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
(二)实地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号生命科学产业园**栋三楼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福塘南路**号
*.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片区海心路坝光中心公园南门(海月营地对面)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号生命科学产业园**栋;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坝光中心公园(暂定名)项目详细规划修编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坝光中心公园(暂定名)项目详细规划修编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坝光中心公园(暂定名)项目详细规划修编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