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中山公园西站-甲岸站区间(宝安段)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2026-10-14
广东/深圳 招标采购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中山公园西站-甲岸站区间(宝安段)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广东/深圳-2026-10-14 00:00: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中山公园西站-甲岸站区间(宝安段)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提供日期:********** **:**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中山公园西站-甲岸站区间(宝安段)项目用地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深圳市地铁集团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中山公园西站-甲岸站区间(宝安段)项目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

  (二)实地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号一楼宣传区

  *.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五区新安二路*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号;收件人:董工;联系电话:*************;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中山公园西站-甲岸站区间(宝安段)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中山公园西站-甲岸站区间(宝安段)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总平面图

  *.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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