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国际贸易公司土地房产租赁项目(二次挂牌)[挂牌披露]
2026-10-19
内蒙古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稀土国际贸易公司土地房产租赁项目(二次挂牌)[挂牌披露]
内蒙古-2026-10-19 00:00:00

稀土国际贸易公司土地房产租赁项目(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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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稀土国际贸易公司土地房产租赁项目(二次挂牌)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事项说明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自行留存照片、视频、音频等勘验资料,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年的租金底价。 *、本次标的招租成交后,出租方可开具发票。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标的房产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不得经营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禁止存放危险品。如有发生爆炸、火灾、伤亡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因违反约定造成出租方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土地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本次出租的房产、土地、附属构筑物成交后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本次出租标的系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原承租方并未放弃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原承租方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方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原承租方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如原租户行使优先承租权,但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租户在本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退房。原租户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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