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2-06-15 00:00:00
绩溪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绩溪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绩溪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来源
*.采购预算:人民币捌万元整(¥:*****.**)(含规划评审等费用)。
*.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编制《绩溪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的三家有资质机构。具体条件: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必须直接参与本次规划编制全过程;
(*)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作出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前编制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编制工作由供应商独立完成,不得分包,报价时在响应文件上做出书面承诺。
五、采购、评审方式及实施时间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最优性价比中标。****年*月**日上午*时,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报价单位授权人员携带响应文件、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注有身份证号码)参加竞争性谈判。
*.报价单位应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于****年*月**日上午*时前密封包装邮寄至或直接送达至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自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采购内容。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履约完毕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七、其他
*.响应文件变未加盖公章的、未密封包装的,一律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人员来绩须符合绩溪县疫情防控要求(详见*****://***.****.***.**/*******/****/******.****)。
*.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请在****年*月**日**时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我局办公室(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小区*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室)。
采购联系人: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张工************
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何川*号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室张工收。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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