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建邦轻质可燃物处置(二次)澄清通知
2026-10-1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东新建邦轻质可燃物处置(二次)澄清通知
安徽/合肥-2026-10-16 00:00:00
东新建邦轻质可燃物处置(二次)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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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建邦轻质可燃物处置(二次)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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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建邦轻质可燃物处置(二次)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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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
东新建邦轻质可燃物处置(二次)(招标编号 ****************)澄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项条件:(*)轻质可燃物处置资质要求:具备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含报告表),批复内容应能显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方式”更正为“*.*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或(*)项条件:(*)轻质可燃物处置资质要求:具备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含报告表),批复内容应能显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方式;(*)轻质可燃物处置资质要求:投标人自身不具备轻质可燃物处置资质的,须提供具备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含报告表)且批复内容显示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方式的资质的服务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服务商不得授权多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不得授权其他单位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中增加:如投标人自身不具备轻质可燃物处置资质,提供资质授权的服务商需一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澄清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
合肥东新建邦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