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2025-02-25
江苏/淮安 招标采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江苏/淮安-2025-02-25 00:00:00
江苏/淮安-2025-02-25 00:00:0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 | ||
| 行使层级 | 乡镇(街道)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 | |
| 特别程序 | 无 |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淮安市清江浦区闸口街道办事处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清江浦区都天庙街***号闸口街道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综合窗口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月**日**月**日):上午**:*****:** ,下午**:*****:** ;秋冬季(**月*日*次年*月**日):上午**:*****:** ,下午**:*****:**]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号)第三十七条:①死亡;②丧失国籍;③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办理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 |
有效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份 | 必要 | 此材料可从电子证照库(超管)获取,实现免提交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 * | 申请 | *.*工作日 | 材料齐全、信息真实 |
| * | 受理 | *.*工作日 |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
| * | 审核 | *.*工作日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标准,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第三十七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第三十八条 社保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遵循告知承诺制,不得要求参保人员、指定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证明或关系证明等材料。参保人员死亡的,社保机构应允许其指定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指定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以下简称《注销表》)作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或携带其指定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填写《注销表》作出承诺,现场办理。 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注销表》作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或参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填写《注销表》作出承诺,现场办理。
- 增补依据
-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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