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县级权限)补领证书
2025-03-13
江苏/淮安 招标采购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县级权限)补领证书
江苏/淮安-2025-03-13 00:00:00
江苏/淮安-2025-03-13 00:0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材料审核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中介服务事项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盱眙县盱城街道都梁北路*号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楼***室特设科(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窗口) | ||
| 办理时间 | 春秋冬季(*月*日至*月**日,**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夏季(*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年龄**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 *.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经考核(考试)合格。^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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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
|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县级权限)补领证书 | *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审核通过 |
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号):将附件第**项和**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增补依据
-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