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以外内河专用航标设置审批(县级权限)
2025-04-02
江苏/淮安 招标采购
长江干线以外内河专用航标设置审批(县级权限)
江苏/淮安-2025-04-02 00:00:00
长江干线以外内河专用航标设置审批(县级权限)
涟水县

*次

到现场次数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长江干线以外内河专用航标设置审批(县级权限)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
特别程序 无 中介服务 无中介服务事项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编码 ******************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办理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交通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下午**:*****:**(其中*月**日**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事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专用航标的位置、外形、尺寸符合《内河航标技术规范》(***/* **********)等规范标准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

专设航标设置方案

申请人自备 *份 必要

查看更多
*

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份 必要

查看更多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 受理、 *.*工作日 符合法定程序 受理通知
* 审核 *.*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审查意见
* 送达许可 *.*工作日 符合法定要求 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结果样本 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航道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所辖航道的管理工作。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置的负责航道管理的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法规定的航道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第三条 ...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统称航标管理机关。 第六条 ... ...专业单位可以自行设置自用的专用航标。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应当经航标管理机关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沿海和通航河流上设置的助航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在沿海和通航河流上设置专用标志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设置渔标和军用标,必须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国办发〔****〕**号) 中央财政事权水路部分:长江干线航道。中央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由中央实施。西江航运干线。中央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视改革进展情况,逐步由中央实施;在改革到位之前,按照现行管理体制执行。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中央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建设、养护、管理(包括航运管理)、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由中央实施或委托地方实施。

  • 增补依据
  •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 第六条 航标由航标管理机关统一设置;但是,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航标除外。 专业单位可以自行设置自用的专用航标。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应当经航标管理机关同意。

常见问题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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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交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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