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025-05-08
江苏/淮安 变更澄清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江苏/淮安-2025-05-08 00:00:00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东胡集镇

*

到现场次数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行使层级 乡镇(街道)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
特别程序 无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涟水县东胡集镇人民政府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办理地点 淮安市涟水县东胡集镇胡集街*号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下午**:*****:**;冬季:上午*:*****:**,下午**:*****:**。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参保状态变更(暂停、终止和退费)或信息变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

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自备 *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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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号)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监督投诉方式 ***********
办理地点
  • 淮安市涟水县东胡集镇胡集街*号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 ***********
监督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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