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姆尼(江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吉姆尼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8-18
江苏/淮安 中标结果
关于吉姆尼(江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吉姆尼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淮安-2026-08-18 00:00:00
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
文  号 淮环表(安)复〔****〕**号 主  题 生态环境 体  裁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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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姆尼(江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吉姆尼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姆尼(江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吉姆尼(江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吉姆尼智能装备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于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筑梦路北侧、昌平路南侧、经十九路东侧、经二十一路西侧,占地面积*****平方米,年产高空作业平台****套、破拆机器人****台、无人机消防清洁设备****台。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要求,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明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的*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下料废气由设备风门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废气经过喷塑区下吸式集气罩收集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经过烘道进、出口处集气罩收集通过降温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由热风炉自带的**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由车间强制排风系统排空;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由车间强制排风系统排空。项目下料、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颗粒物(其他)”标准限值;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的“颗粒物(其他)”标准限值。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的“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固化工序采用天然气热风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的标准限值;基准氧含量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的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的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值。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号)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废包装物、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废气处理装置收尘、废布袋、废滤筒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六)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立方米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一)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吨、****≤*.***吨、二氧化硫≤*.***吨、氮氧化物≤*.***吨。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吨、****≤*.***吨。

(二)水污染物(接管量/环境排放量):废水总量≤***吨,***≤*.***/*.****吨、**≤*.***/*.****吨、氨氮≤*.***/*.****吨、总氮≤*.***/*.****吨、总磷≤*.***/*.****吨。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项目建设期内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该项目须按规定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关规定,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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