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请选择-2026-10-16 00:00:00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年度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尽调律所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响应报价:服务周期内单个股权项目法律尽调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对标的资产规模*亿元(不含)以下,或标的企业成立时间*年(不含)以下的项目,尽职调查服务费按前述标准的**%计取。对于特别复杂的单个项目,经采购方内部审批后,尽调费用最高可上浮至不超过**万元。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尽调费用、税费、交通费、差旅费、文印费、餐费等所有费用。具体以《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皖投万科产融中心**栋**层,联系人:胡经理,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皖投万科产融中心**栋**层
联系人:胡经理
电 话:***********
邮 箱:*****@*****.***
(二)监督信息: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邮 箱:**********@*****.***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