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10-16 00:00:00
**所产业园蒸汽主管道改造工程答疑澄清
各供应商:
我公司现对**所产业园蒸汽主管道改造工程(采购编号:**************)采购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问题:本项目工期较紧张,减温减压站设备成本太高且交期长,因此付款方式上可否有一定的预付款?
答复: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待合同范围内实体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报送完成工程量及造价内容,由发包人对完成工程量审核后,按审核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价款的**%支付工程款(扣除暂列金),完成项目证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竣工资料齐套,工程移交且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承包人开具发票并提交相关资料**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价的**%止;余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价的*%)作为工程质保金,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进行支付。”修改为:“减压阀组进场后支付至合同额(扣除暂列金)的**%,****年**月**日前承包人申报完成工程量,按审核合格工作量价款的**%(扣除暂列金)支付进度款至合同价款的**%(扣除暂列金)止;完成项目证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竣工资料齐套,工程移交且工程结算审核结束后,承包人开具发票并提交相关资料**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价的**%止;余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价的*%)作为工程质保金,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进行支付。”
注:*、如供应商确认本次答疑澄清的发布影响其编制响应文件需要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的,请于****年**月**日**:**前书面说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邮件至**********@**.***并致电*************(或***********),逾期未递交的视为本次答疑澄清的发布不影响其编制响应文件;
*、此次答疑澄清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先后发布的答疑、澄清及通知不一致的以后发布的为准。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