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10-16 00:00:00
两新*工业网络智能控制与维护实训考核装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两新*工业网络智能控制与维护实训考核装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两新*工业网络智能控制与维护实训考核装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树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卉竹路*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中渝都会首站*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技术打分缺乏客观明细依据,质疑答复仅笼统说明“展示不全、辨识度不足”,未逐条列明扣分点,评审违反“评审因素应当细化量化”的法定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得分显著偏高,质疑答复没有对其高分逐项举证说明,商务业绩得分依据应当予以核查;社保公开数据为*人,虽后补参保证明,但投标阶段提交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真实性存疑,商务业绩得分依据应当予以核查。*.针对供应商的异常低价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履行财库〔****〕*号规定的第四项“评审委员会专业判断有可能影响履约质量”的审查义务;质疑答复机械仅核查前三项数值阈值,遗漏法定第四种启动审查情形,评审程序违法。*.综合整体评审情况,本项目存在多处评审程序瑕疵,请求财政部门调取完整评标档案(专家打分原始底稿、评标会议纪要、开标录像、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副本、演示视频原始文件)开展全面监督核查。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两新*工业网络智能控制与维护实训考核装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两新*工业网络智能控制与维护实训考核装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两新*工业网络智能控制与维护实训考核装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树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卉竹路*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道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中渝都会首站*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技术打分缺乏客观明细依据,质疑答复仅笼统说明“展示不全、辨识度不足”,未逐条列明扣分点,评审违反“评审因素应当细化量化”的法定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得分显著偏高,质疑答复没有对其高分逐项举证说明,商务业绩得分依据应当予以核查;社保公开数据为*人,虽后补参保证明,但投标阶段提交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真实性存疑,商务业绩得分依据应当予以核查。*.针对供应商的异常低价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履行财库〔****〕*号规定的第四项“评审委员会专业判断有可能影响履约质量”的审查义务;质疑答复机械仅核查前三项数值阈值,遗漏法定第四种启动审查情形,评审程序违法。*.综合整体评审情况,本项目存在多处评审程序瑕疵,请求财政部门调取完整评标档案(专家打分原始底稿、评标会议纪要、开标录像、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副本、演示视频原始文件)开展全面监督核查。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