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10-16
重庆 质疑投诉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6-10-16 00:00:0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招采(重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星光大道**号***办公(*)


被投诉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松石北路***号


被投诉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号两江天地*单元*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无视招标文件明文明确的量化评审规则,未对所有合规的投标文件逐项对照打分,针对投诉人实施区别化、排他性倾向性打分,主观操纵各投标人得分区间,严重践踏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核心法定原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合法书面质疑后,拒不履行逐项核查、调取证据、书面举证答复法定职责,消极敷衍处置质疑,刻意隐匿关键评审原始档案,存在掩盖评标违法、阻碍监督的主观恶意,行政履职严重违法。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年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招采(重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星光大道**号***办公(*)


被投诉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松石北路***号


被投诉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号两江天地*单元*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无视招标文件明文明确的量化评审规则,未对所有合规的投标文件逐项对照打分,针对投诉人实施区别化、排他性倾向性打分,主观操纵各投标人得分区间,严重践踏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核心法定原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合法书面质疑后,拒不履行逐项核查、调取证据、书面举证答复法定职责,消极敷衍处置质疑,刻意隐匿关键评审原始档案,存在掩盖评标违法、阻碍监督的主观恶意,行政履职严重违法。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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