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税务局房屋公开招租
2026-10-16
云南/文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富宁县税务局房屋公开招租
云南/文山-2026-10-16 00:00:00

富宁县税务局房屋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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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税务局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富宁县税务局委托,我公司将于****年**月**日上午**:**—**:**对位于富宁县剥隘镇商贸街两宗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标的位于富宁县剥隘镇商贸街两宗房屋:*.产权证号:云(****)富宁县不动产权第*******号,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办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产权证号:云(****)富宁县不动产权第*******号,用途:机关团体用地/办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租赁期限:*年。

以上两宗房屋打包作为一个标的进行招租,不作拆分。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一)本次拍卖为电子化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所有意向竞租人须凭**数字证书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未持有**数字证书的,须先行办理**数字证书;证书办理需一定周期,请提前规划办理时间。证书办理主体名称须与意向竞租人名称保持一致,证书办理成功后,方可凭证书登录平台办理报名及后续交易事宜。

*.注册流程

(*)报名人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在网页中找到“**办理”入口并按提示操作。注册用户名需满足以下要求:不得为纯数字或纯汉字,须由英文、数字及符号组合而成;接收验证码的手机号与注册人姓名请妥善留存,以便后续找回密码。

(*)账号注册成功后,按操作提示进入“完善个人或企业基本信息”页面,完整填写信息后提交审核。

(*)在个人或企业信息提交审核期间,意向竞租人可同步申请**证书。申请时需严格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所需资料,完成证书费用支付即办理完成。证书办理完成后,报名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

(*)**证书办理并完成付款后,请及时查看已提交的“个人或企业基本信息”审核结果。待审核通过后,需现场领取证书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证书申请相关资料,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现场领取证书。

(二)、报名所需资料:

*.单位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扫描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后做成一个***文档提交。

*.自然人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所有资料必须签字按手印),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后做成一个***文档提交。

*.报名人需自行下载拍卖公告仔细阅读了解项目相关条款。

*.所有报名材料须扫描上传至对应项目的对应标的进行审核,报名人需保证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报名资格确定:

*.报名人须在对应项目的对应标的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未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造成资料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未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造成资料审核不通过,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三、竞价方式、竞价要求和时间

(一)竞价方式:

本次公开招租,以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报名时间截止时,无意向竞租人报名的,本次公开拍卖作失败处理。

*.自由竞价阶段,无意向竞租人报价应价的,本次公开拍卖失败。

*.竞价规定时间内,有一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人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竞价,以网络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最高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委托方底价,最高报价未达到底价不成交)。

(二)竞价要求和时间: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报名成功的竞租人,须在竞价拍卖规定时限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对应项目完成报价与竞价操作。

*.本次拍卖采用“自由竞价+限时竞价”的方式进行,同一竞租人可多次参与竞价。

(二)竞价要求和时间: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报名成功的竞租人,须在竞价拍卖规定时限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对应项目完成报价与竞价操作。

*.本次拍卖采用“自由竞价+限时竞价”的方式进行,同一竞租人可多次参与竞价。

*.自由竞价时间为****年**月**日**:**至**:**(延时除外)。

*.自由竞价时间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该阶段以每*分钟为一个倒计时报价周期;若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意时间点出现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将从该时间点重新启动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租人开展新一轮竞价,直至某一倒计时周期内无新报价产生,网络竞价即宣告结束。

四、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竞租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网银支付(不支持现金缴纳)。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保证金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

(二)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单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银行账号:********************

(三)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将丧失竞租资格。

(四)未竞得标的的竞租人,其保证金将于竞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得标的的竞租人,其保证金在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五、起拍价:******.**元/年。

六、加价幅度:****元/一次。

七、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

八、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

意向竞租人在标的展示时间内需要对标的进行实地查看的,可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实地勘察

九、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十、竞租须知

(一)本次招租房屋使用权期限为*年,租赁期内不涨商铺租金,取得房屋租赁使用权的竞租人(竞得人)第一年租金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金额支付到国家税务总局富宁县税务局指定账号(开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富宁县税务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县支行,银行账号:*****************)。

(二)竞租人(竞得人)第一年租金全额支付后,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足额缴纳,逾期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若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应付款项并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合同的,则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收回。

(四)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需要致使房屋使用权发生变化,租赁合同及时终止。

十、违约处置方式:

若竞得人未按约定履行拍卖成交结果构成违约,委托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十一、注意事项

(一)由于本次拍卖是电子化交易,请意向竞租人自备电脑、自备网络、自选地点,并提前做好系统调试,确保可以正常进入竞价环节。

(二)代理服务机构和委托方在竞价环节只提供相关操作咨询,竞租人一旦出价均属于个人行为,需要自行承认自己的报价,一旦报价不得反悔。拍卖人及委托方不对竞租人的报价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三)公告内未尽事宜,可通过代理服务机构电话咨询。

十二、联系方式

出租方:国家税务总局富宁县税务局

地址:富宁县新华镇珑端街*号

联系人:陈子华联系电话:***********

代理服务机构:文山州普阳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金玉名园**区*****号

联系人:曾永皓联系电话:***************—*******(办公室)

**证书办理窗口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联系电话:************

文山州普阳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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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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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买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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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税务局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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