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招标/资审公告]肃宁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10-16
河北/沧州 招标采购
[肃宁县][招标/资审公告]肃宁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沧州-2026-10-16 00:00:00

肃宁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肃宁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万元,建设规模:新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三座,三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用地面积合计***.**㎡,日转运量合计***吨;新增新能源车辆及其配套使用的装备设施,其中车辆共计**辆,包括压缩式垃圾转运车、自卸式垃圾车、勾臂车、餐厨垃圾车、新能源三轮垃圾车等。同时新增***个生活垃圾分类亭,****个垃圾桶,***个分类垃圾箱,建设地点:肃宁县翡翠公园北侧、金恩酒店东侧、振兴街与小白河交叉口。(*)计划工期: *** 日历天。(*)质量标准: 合格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进行过程中设计服务、设备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除燃气及轨道交通外)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至少一项垃圾转运或垃圾处理或污水处理类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业绩是指:①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②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含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含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施工业绩)(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牵头方)提供)]”)业绩;(*)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高级职称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应不少于*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财库【****】**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预算总额的**%,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其中,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不受预留份额的约束(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文件。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肖亚峰,联系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肃宁县武垣路*号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号振头大厦**楼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刘晓光

项目负责人:卢玲菊
电话:

************

项目负责人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大街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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