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10-16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和平院区、浑南院区通勤车租赁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和平院区、浑南院区通勤车租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沈阳万弘平安客运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富工二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和平院区、浑南院区通勤车租赁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我司响应采购方全部服务要求。 和平院区:**座以上带冷暖空调大客车:拟招标车辆总台数:**台;**座以上带冷暖空调大客车:拟招标车辆总台数:*台;同时需要*台备用车辆(**座以上)。 浑南院区:**座以上带冷暖空调大客车:拟招标车辆总台数:**台;**座以上带冷暖空调大客车:拟招标车辆总台数:*台;**座以上带冷暖空调大客车:拟招标车辆总台数:*台;同时需要*台备用车辆(**座以上)。 (*)由于城市道路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通勤时间、班次、线路、站点等,投标人必须提前*个工作日将变更报到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的规定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首站不得迟到,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需支付采购人乘坐此线路全部通勤职工的出租车费用。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国驾驶执照(提供所有驾驶员的驾照*页*面复印件),近*年之内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定期及时进行保养维护维修及按照国家规定检车,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保证提供车辆证照手续齐全,提供承诺函。 (*)车辆冬季暖风**度以上,夏季不高于**度。 (*)车辆卫生、配置足量灭火器、安全锤,不得放置危险物品,不许采购人单位以外人员搭乘。 (*)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通勤车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影响正常工作的,处以每次每辆车***元违约金(在该月通勤车服务费中扣除),累计达到*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执行的,每次每辆车(或每司机)违约金***元(在该月通勤车服务费中扣除),累计达到*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的产权归本企业所有,不允许使用租赁或挂靠企业车辆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原有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复印件均要求*页*面),如拟购新车需提供与客车销售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并提供订车发票或公对公汇款银行回单复印件。) (**)投标人如若中标,须为上述车辆投保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服务期内要求上述两种保险全覆盖(需提供服务期内按时投保上述保险的承诺书);且投标人所购买的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人民币***万元以上含***万。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