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宜昌市龙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2026-10-16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夷陵区】宜昌市龙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湖北/宜昌-2026-10-16 00:00:00
湖北/宜昌-2026-10-16 00:00:00
宜昌市龙泉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第*次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时间:**********
阅读次数: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以下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我方仔细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针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定标要素(适用于评定分离)的(*)企业信誉相关评审指标,现提出如下疑问,请予以书面澄清:*、本项目将“诚信情况(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列为企业信誉的定标评审内容,请问该评审指标第三方机构信用报告具体是什么?是否包含信用中国上的企业信用报告和住建系统诚信分?*、本项目将“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列为监理企业信誉的评审内容,请问该评审指标具体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内容?
答复:*、本项目定标要素根据《关于印发夷陵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夷公管委发[****]*号)进行设定,《企业信用报告》是定标可提交材料之一,对《企业信用报告》的出具机构及报告内容不作具体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等平台出具的信用报告。*、本次澄清修改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定标要素进行了修改,详见答疑招标文件。
二、本次澄清修改制作了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后自行下载。
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 标 人:湖北经发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