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10-16 00:00:00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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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次
各投标人:
现就“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年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回复和澄清,具体如下:
*、问: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催化剂装卸作业、塔内件拆装、以及项目实施所需更换的各类辅材等全部相关工作。我司综合人工、辅材、其他配套费用完成成本核算后,发现本项目控制单价低于我司实际执行成本,按该价格实施将无法覆盖项目全部投入。特此向贵司提请核实,盼贵司尽快给予回复,以便我司后续开展投标相关工作。
答复:本项目控制单价修改为 ****** 元/*³(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催化剂数量为氧化态**.**³,本项目工作范围包含催化剂装卸作业、塔内件拆装、以及项目实施所需更换的各类辅材、瓷球等全部相关工作。
瓷球***的需要 * **、****(*")的需要 *.* **。
瓷球性能保证
*.瓷球为惰性氧化铝瓷球,**₂*₃≥**%,**₂*₃≤*.*%;吸水率≤*%,耐酸度≥**%,耐碱度≥**%,热震性能满足反应器温度波动工况(***~***℃)。
*.在正常工况条件下:瓷球使用寿命保证 * 年。
*.在正常工况条件下并在瓷球使用寿命期间:保证瓷球不粉化、不大量破碎。
*.瓷球自投用至寿命终结期间,不得因瓷球破碎粉化造成过滤器床层压差异常明显上涨。
*.物理性质
比重:*.*
硬度:*
张力:***/***
压碎强度:****/***
最大使用温度:****℃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总部)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
招标方: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