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暨外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2026-10-16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新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暨外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安徽/合肥-2026-10-16 00:00:00
新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暨外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
新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暨外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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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暨外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①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请问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报告是否认可?

答:竣工验收报告予以认可,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①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②合同协议书。

*.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农田水利项目业绩?

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总页数不超过**页;同时技术文件设置了**项横向评审打分要点,但未明确各评审要点对应的内容篇幅页数要求。招标文件仅限定技术文件总页数上限,未约定各评审打分点内容分配标准,该设置将导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缺少统一参照;各投标人自行分配各板块篇幅,评审专家开展横向评审对比时易产生主观偏差,评审打分尺度难以统一,不利于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恳请予以明确技术文件各评审打分要点页数要求。

答:各打分要点页数投标人自行考虑。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无年限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请问: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姓名在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在中标公示结果公示体现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要求为:近*年(****年*月*日以来,以工程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农田水利项目业绩。

我单位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为某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际施工内容为新建取水池、铺设输水主干管、铺设田间支管、修建闸阀室;信息化设施包含阀门控制、流量监测、压力监测、监控、总控中心等。该业绩是否属于农田水利建设范围,请明确。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潭路***号中德合作创新园*号楼

联系人:朱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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