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1次澄清)
2026-10-16
安徽/铜陵 变更澄清
铜陵市郊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1次澄清)
安徽/铜陵-2026-10-16 00:00:00
铜陵市郊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次澄清) **********
铜陵市郊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次澄清)
发布时间: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市郊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最终结算合同价款确定、合同价格形式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签约合同价、最终结算价格等定义及相关约定:

条款项

原文

修改为

最终结算合同价款确定

*.*勘察设计费用:勘察设计费中标价/招标时的容量【*****.*****】*验收并网容量

*.*建安工程费用:建安工程费中标价/招标时的容量【*****.*****】*验收并网容量

*.*勘察设计费用:∑第三方审核(或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建安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值×勘察设计费中标费率;

此处勘察设计费中标费率=工程勘察设计费中标人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建安工程费用:∑第三方审核(或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建安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值×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合同外经济签证价×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

此处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建安工程费中标人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报价

本项目招标时采用下列方式进行报价:

投标人按总价报价,结算时按验收并网容量及综合单价结算。

本项目招标时采用下列方式进行报价:

投标人按总价报价,结算时按中标费率结算。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条款项

原文

修改为

合同价格形式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固定单价合同。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总价合同。

*、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以澄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地点更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十室。

招标单位:铜陵金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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