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9-01 00:00:00
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中石化**楼职场装修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中石化**楼职场装修项目施工工程,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业主单位(发包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中石化**楼职场装修项目施工工程
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凌先生(系统注册疑问)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需求疑问)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林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号西***室
*、招标监督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号中石化大厦*塔**楼****室
*、异议对接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号中石化大厦*塔**楼****室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号中石化大厦*塔**楼
四、项目概况: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元,改造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平面图、下同)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中石化**楼职场装修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建筑面积约****.**㎡。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不改变主体结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水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人需求书。
*、服务期限(工期):**天(实际开工日期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投标人应按国家和地方建筑施工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和合同约定履行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零死亡、零重伤、严控轻伤、杜绝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责任到位、培训与持证率***%、标准化达标。投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公司管理规定,办理入司作业手续,严格按国家及地方以及发包人有关安全、保密等管理规定执行,签订相应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工完场清,采取措施控制和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成品和相邻物品的保护(如房屋结构、各种管线等),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如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已完工程或相邻设施受损的,承包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
*、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项目编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登记领取”或“网上邮件登记领取”的方式,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办理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经填写好的《投标登记申请表》(见附件);(*)投标人提供最新的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如采用“现场登记领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把上述资料前往办理地点: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号西***室),联系人:曾工、林工,联系电话:************。
*.*.*如采用“网上邮件登记领取”方式办理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把上述资料和转账凭证发到邮箱(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邮件发出后请联系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领取文件成功后将以上资料快递到我司;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注: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招标人系统注册要求:
*.*.*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要求: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必须完成“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注册系统操作,具体程序及说明详见网站《注册指南》。
特别说明:未完成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其后续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首次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进入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向招标人递交有效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材料。
*)投标人在注册审核通过后,视为注册成功,投标登记名单以招标代理处名单为准。
(注意事项: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注册,注册错误可能会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非首次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登录中国人寿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查看账号是否正常。若遇无法登录账号等情况,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
*)在招标代理处确定投标登记通过后,将以招标代理提供的名单为准并添加进项目投标登记名单中。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 ** 分。
*、开标开始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号(*座)西***室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由公司法人代表来提交或由其所在公司开出委托书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来提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等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本项目招标工作安排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资格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资格声明函;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资格声明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资格声明函;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资格声明函。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标段)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同时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视为该投标人违反了本条规定,不作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的依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进行评审】。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的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须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注:①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
③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已完成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若投标人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在开标前提供前述要求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需补充提交相关政策说明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社保所在地可查询的最新的社保缴纳证明,以此作为替代补充,确保投标资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未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及修改、补充在:①中国人寿集中采购平台(网址:*****://*****.***********.***:****/****/***********/*******/*****.****)、②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③金采网(网址:****://***.*****.***)、④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⑤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发布。
十二、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出让投标资格的;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存在行贿情形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十三、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收费标准下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因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而导致中标无效、合同终止等,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郑重声明: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及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依规接受招标人的处罚,且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